520夫妻論壇

標題: 很抱歉,我不太會操作,下次會多注意 [打印本頁]

作者: angelcasper    時間: 2014-9-20 18:33
標題: 很抱歉,我不太會操作,下次會多注意
版主您好,我是angelcaper,真的很抱歉,我是不太會這個網頁的操作。我會虛心接受您的指教感謝版主管理員的提醒我現在會去將個人的介紹做修正,日後發言回復也會留意,因為我一直想要發消息給你說我看過瞭解了,但就是找不到回復的地方所以只好這樣回復你了。

作者: 糾察 總隊長    時間: 2014-9-21 03:39
您會在這裡 發表主題 但却是說您~我不太會操作網頁 說實話 我真的很懷疑耶
不過沒關係 我就當成 您真的不會~我現在特別來解釋 給您聽


個人空間的 留言板
您若要回答 任何一位 會員或幹部的留言.
必須 在對方發給您的留言處 下方或右邊【回復】按下~再回答.
這樣 對方就會收到系統提醒 知道您有回文給他.

個人空間的 首頁~右上角 私人【消息】點入
裡面所有的 消息~不管是 任何人來訊息 點下後
當您輸入完 所有~您要回答 或 發問的字體之後
在最下方【發送】點下 即可完成



這樣 了解嗎?  試著去 操做吧!

作者: angelcasper    時間: 2014-9-21 08:45
我是到了私人訊息點您的訊息並按下回復
但是我不管怎麼發言都顯示
"空間已被鎖定無法訪問,如有疑問請聯繫管理員"
所以我才說我不知道該怎麼操作。
會找到這個地方是我去搜尋管理員我才看到你會在這邊回復訊息
希望你能夠釋疑
作者: 糾察 總隊長    時間: 2014-9-22 09:10
angelcasper 發表於 2014-9-21 08:45
****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

麻煩回文前 請先看一下 [置頂]公告的版規 http://www.520cc.cc/thread-48979-1-1.html
回覆內容勿少於四個字 您只有回【還不賴】3個字~麻煩您多多配合 拜託您喔
...........................................................................
另外 查證之下 您已經有 7次違規紀錄
請您再次去 您的520首頁 右上方【提醒~點下~我的帖子】回顧一下 以前的通知
okmijn1425 糾察區隊長~已經 警告過您 7次了

因此【先禮後兵】以後~不論是任何1位幹部 再發現違規 就【禁止發言

2014-7-24 02:29

作者: 糾察 總隊長    時間: 2014-9-22 09:16
angelcasper 發表於 2014-9-21 08:45
****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

麻煩回文前 請先看一下 各版區[置頂]公告的版規
http://www.520cc.cc/thread-48979-1-1.html
回覆內容請勿少於四個字 您只有回【水喔】2個字
其他還有很多篇
例如【我偏要】【極品丫】【真是爽】【還不賴】【神人也】【溼答答!!】

詳細內容 我已經一一舉例 是否有~冤枉你~您自己【心知肚明~保證讓您 無話可說
~~~~~~~~~~~~~~~~~~~~~~~~~~~~~~~~~~~~~~~~~~~~~~
請您再次去 您的520首頁 右上方【提醒~點下~我的帖子】回顧一下 以前的通知
okmijn1425 糾察區隊長~警告過您 7次
我~提醒過您 2次 還跟您說了 再發現違規 就【禁止發言】
結果依然違規
難道您是認為 版規 是你們家的事情!!!
就算我不遵守 你們 又能對我怎樣啊???
2014-9-20 02:09  
作者: 糾察 總隊長    時間: 2014-9-22 09:24
以上 3則留言 是我從 您的 私人消息區 截取出來的其中3則留言

您目前是被 禁止發言2週
禁言的原因 主要是因為~上面那3則留言的原因被禁言的

您說 目前您無法留言 因為您目前是~禁言之中
必須 等到兩週解禁後 才可恢復留言功能~抱歉


絕無意也真的不忍心處份親愛的會員們,希望大家共同配合維
護本站的優質環境,解禁後請您遵守規則 ~ ~感恩囉


作者: angelcasper    時間: 2014-9-22 20:29
好的,帶解禁後我會立即修改相關內容
作者: 糾察 總隊長    時間: 2014-9-23 17:31
angelcasper 發表於 2014-9-22 20:29
****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

請您下次 記得喔~您要回答 任何一位 會員或幹部的留言.
必須在對方發給您的留言處~下方或右邊【回復】按下~再回答.
這樣對方才會收到系統提醒 知道您有回文給他

而我是盡量都有找時間~巡視~剛好看見此文~特別通知您
您此則留言只是留給發文樓主(就是您自己)
而對方並不會收到系統提醒 知道您有回文給他

因為 那麼多篇主題 還有留言~真的 無法每天每篇 都去查看
結果 或許搞不好會 造成誤會~誤解 管理團隊對您 不理不睬
其實 我們 520 是效率很高的~好論壇

作者: 糾察 總隊長    時間: 2014-9-23 17:52
angelcasper 發表於 2014-9-22 20:29
****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

公私分明 所以必須【法 理 情】
因為這樣 才能做到 一視同仁 不可先講情面 違規就是該罰
但是
您確實非常有禮貌 而520也並非是 沒有人情味的論壇
所以
檯面上已經有處罰 對所有會員皆可交代 檯面下則可換成【情 理 法】
因為
看您說的很有誠意 因此我也不囉嗦 禁言時間~減半
不過
並不能完全解除喔 請您體諒 體諒



解禁後 您依然是 520的 優良會員 在此代表520~~~歡迎您

作者: angelcasper    時間: 2014-9-23 23:12
感謝管理員的解禁,5天後我會修改相關內容。
這段時間真的不好意思。

作者: 糾察 總隊長    時間: 2014-9-24 00:39
angelcasper 發表於 2014-9-23 23:12
****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

您客氣了

不過 昨天 我才跟您說

結果 您又 忘了
這篇 又是 留言留給您自己
我是 巡版的時候發現
不然 我又不知您有留言了



作者: angelcasper    時間: 2014-9-30 20:12
776679688 發表於 2014-9-24 00:39
您客氣了

不過 昨天 我才跟您說

版主我出差回來了。
準備要修改資料的時候,發現我的禁言時間變成永不過期。
是怎麼回事呢?
作者: 糾察 總隊長    時間: 2014-10-1 00:22
angelcasper 發表於 2014-9-30 20:12
****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

應該是 系統 當機
那天我 還是 特別 注意
時間 應該是 沒錯

現在 正常了 請您去看看
萬一 還不行 再通知我

作者: angelcasper    時間: 2014-10-1 21:14
776679688 發表於 2014-10-1 00:22
應該是 系統 當機
那天我 還是 特別 注意
時間 應該是 沒錯

可以了~~謝謝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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