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夫妻論壇
標題:
[公告]自102年11月11日起將依群組規範標準審核刪除群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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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超版迪克
時間:
2013-10-29 22:19
標題:
[公告]自102年11月11日起將依群組規範標準審核刪除群組!
[公告]自102年11月11日起將依群組規範標準審核刪除群組!
1.
群組一個月觀察期將結束
,
自11月11日起
將依群組規範嚴格審核,
刪除多數未達標準之群組
,善盡論壇管理之責。
2.這是一個遲來的痛苦抉擇,會員們請多配合,
群組如遭刪除10月10日前之威望積分,將由系統全數一併扣回。
3.期待未來群組能多自律,群主能盡責管理,讓群組能真誠凝聚同好,彼此交流,分享共同的愛好。
4.有革新才有建設,知心朋友在精不在多,
刪除之群主將同意破格乙次,可重新依標準申請審查。(屬情節嚴重者不得申請,如嚴重
洗版
)
5.論壇為中立立場,
凡被刪除之群組,請勿再行申訴!
(一視同仁 論壇將一律不受理本案件申訴 請務必體諒共同策進未來)。
6.
如於觀察期內
自行申請解散群組者
(請消息通知群組管理員)
,
將
保留部份威望積分(30%)
以資回饋(請群主列清冊,由管理員人工審查處理)。
作者:
魔頭moto
時間:
2013-10-30 15:37
喔!!有破釜沉舟之意~補破網(洞)喔!!!
~~~~支持ㄋ~~~~
作者:
ide.lee
時間:
2013-11-4 15:11
知道了~~並將遵守~~~
作者:
zx845678
時間:
2013-11-6 01:02
同意
peace~!
作者:
Terrylaio
時間:
2013-11-11 07:31
了解了!辛苦團隊你們了 感謝&加油
作者:
520store
時間:
2013-12-11 17:09
改變才有未來~讚
作者:
colnago0623
時間:
2013-12-27 16:42
OK
了解了
作者:
sos70126
時間:
2014-6-3 23:52
管理不易~加油~!
作者:
zen9527
時間:
2014-10-1 21:05
這是一定要的啦 因未滿員不得其門而入的我 苦阿~~
也歡迎大家可以來我的空間逛逛 認識一下
作者:
一切隨緣
時間:
2014-10-30 20:34
大家好我們是新手夫妻.希望大家多多指教
作者:
r811157
時間:
2014-11-2 23:09
已閱讀規範
必當遵守
辛苦了
作者:
poiuy963
時間:
2014-12-3 03:14
實行制度是讓一個團隊有良好表現的開始~
加油~管理的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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